各系科:
我校2010-2011学年度第二学期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已开始,根据《徐州高等师范学校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(试行)》,现将评定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评定标准:严格按照《徐州高等师范学校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(试行)》的标准,以班级为单位认真评选,确保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以激励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奋发向上,刻苦学习,争取德、智、体、美、能等方面全面发展。
二、评定范围:07级—10级在籍、在班学生,因违纪未撤销处分的学生不得参与评选。
三、评定指标:各系严格审核各班级上报的学生材料,根据指标中规定人数进行评定,不得超出指标范围,本次评定工作原则上按照各系上报结果为准。各系指标分配如下:
系科 
 | 总人数 
 | 特等奖学金 
1% 
 | 一等奖学金9% 
 | 二等奖学金15% 
 | 三等奖学金30% 
 | 
中文系 
(含高考班) 
 | 578人 
 | 6人 
 | 52人 
 | 87人 
 | 173人 
 | 
艺体系 
 | 506人 
 | 5人 
 | 46人 
 | 76人 
 | 152人 
 | 
数理系 
 | 484人 
 | 5人 
 | 44人 
 | 73人 
 | 145人 
 | 
外语系 
 | 1039人 
 | 10人 
 | 94人 
 | 156人 
 | 312人 
 | 
四、材料要求:
1、各班特等、一等奖学金申报表一份,为保证内容真实无误,申报表成绩一栏必须由班主任填写。
2、各系将各班上报名单汇总,形成本系科奖学金评定总表(文字稿和电子稿各一份),奖学金评定汇总表及受处分学生名单本周内发至各系科书记邮箱。
3、本着节俭、高效原则,《徐州高等师范学校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(试行)》及本通知不再印制下发到各班级,可登陆学校网站—学生工作—通知公告中下载查看。
五、上报时间:
3月4日前完成本系评定工作并将相关材料上报学工处。
附:徐州高等师范学校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(试行)
徐州高等师范学校学工处
2011年2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