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校被国家教育部、国家语委授予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学校称号。
附:
教育部 国家语委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级
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名单的通知
教语用[2009]2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、语委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、语委:
根据教育部、国家语委《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意见》(教语用[2004]4号)和《国家语委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申报、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国语函〔2008〕20号)精神,在各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积极支持配合下,第二批国家级示范校认定工作已顺利完成。
经审查,决定授予北京市密云县石城镇中心小学等426所学校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称号。
特此通知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
二○○九年八月十三日
附件:
第二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名单
江苏省
南京师范大学 徐州师范大学
南京晓庄学院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
徐州高等师范学校 如皋职业教育中心校
无锡市江南中学 常州市第一中学
南通第一中学 赣榆县海头中学
淮安市实验小学 盐城市第一小学
扬州市梅岭小学 泰兴市泰兴镇中心小学
南京市太平巷幼儿园 苏州新区实验幼儿园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