徐师新闻
您的当前位置: 首页 >> 徐师新闻 >> 校园新闻 >> 正文

我校被国家教育部、国家语委授予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学校称号

发布时间:2009年09月10日 | 作者:组宣处 | 点击量:[]

我校被国家教育部、国家语委授予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学校称号。

附:

教育部 国家语委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级

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名单的通知

教语用[2009]2号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、语委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、语委:

根据教育部、国家语委《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意见》(教语用[2004]4号)和《国家语委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申报、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国语函〔2008〕20号)精神,在各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积极支持配合下,第二批国家级示范校认定工作已顺利完成。

经审查,决定授予北京市密云县石城镇中心小学等426所学校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称号。

特此通知。

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

二○○九年八月十三日

附件:

第二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名单

江苏省

南京师范大学 徐州师范大学

南京晓庄学院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

徐州高等师范学校 如皋职业教育中心校

无锡市江南中学 常州市第一中学

南通第一中学 赣榆县海头中学

淮安市实验小学 盐城市第一小学

扬州市梅岭小学 泰兴市泰兴镇中心小学

南京市太平巷幼儿园 苏州新区实验幼儿园

上一条:我校参加市教育局庆祝建国60周年暨第25个教师节《在灿烂的阳光下》大型文艺演出活动掠影之二 下一条:市疾控中心、市教育局体卫处来我校检查HINI流感防控工作

关闭

备案号:苏ICP备 08012367号-1

徐州高等师范学校  版权所有

地址: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海河西路18号(市内乘坐19路、11路附线、95路在师范学校站下车向西100米即到)

邮编:221116 邮箱:xzgdsf@126.com 联系电话:0516-83507463  网站维护:信息网络中心

苏公网安备 32031202000183号